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并在复试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2024年)》(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5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5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说明: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1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9年9月1日前颁发。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具体加分资格及证件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注:①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③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同时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复试前供招生学院复审:
序号 | 材料内容 | 备注 |
1 | 考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 | 所有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 |
2 | 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
3 | 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
4 | 考生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 往届少数民族 考生必须提供 |
5 | 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
(2)考生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以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所提交之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若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工作单位、户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列入我校普通计划招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需根据其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该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来确定。
注:不论是否录取,考生复试(调剂)所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