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3)应届本科生的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等)。
(7)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9)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在读学校(主考学校)提供的学习相关证明。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 ①本人户口本; ②《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2)学院要求或自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社会实践经历、专家推荐信等。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