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大源欢迎您!
66185800  66298600
海南MBA MPA MTA考前培训网
知识创造价值  诚信赢得尊重
海大源欢迎您!
海大源欢迎您!
知识创造价值 诚信赢得尊重
  
    
【招生简章】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来源:海南师范大学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6-10-12 | 1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正式发布,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海南师范大学,

相约海师,共赴自贸港,书写青春新篇章!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1949年创建于有300多年历史的琼台书院内,坐落于海南省省会、备受瞩目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城市海口,拥有占地面积3100余亩的龙昆南、桂林洋两个美丽校区,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省重点大学。

全日制在校生约25000人,教职工2000余人,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急需(交叉)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贯通本硕博、衔接博士后的完整培养体系;建有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4年获批全省唯一的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七十多年来,累计为社会输送20余万名教师和各类高级人才,为海南省培养了超半数基础教育师资和中学校长,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始终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是海南省唯一承担研究生层次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校。学校自2026年起每年招收约100名公费研究生,通过推免录取或从非毕业年级在校生中遴选等方式选拔。公费培养研究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毕业后定向赴市县任教。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这里天地广阔无垠,机遇前所未有。学校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弘扬教育家精神,高标准落实学校“十五五”规划,实施师范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开放荣校四大发展战略,落实卓越教师发展行动计划、人才培养模式革新计划、人才引育“111”计划、学术创新跃升行动计划、国际合作“一院一校”计划、基础教育“一市县一校”计划等六大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学科实力与人才培养质量,切实推进一流师范大学建设。海南师范大学热忱欢迎广大青年学子报考我校研究生,筑梦海师,奋斗自贸港,共谱崭新华章!


01招生专业、主要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专业硕士)。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一)招生专业

1.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详见附件1)

2.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详见附件2)

注:学习方式、考试科目、学位类型、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拟招生计划、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可点击以上对应专业目录查询。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一流师范院校发展目标以及学科建设需求等实际,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自命题科目主要参考书目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02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报名时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的学位。

(二)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定向培养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学制、收费标准及校区分布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收费标准及校区分布(2027年)》(附件4),或查阅海南师范大学财务处网站(如有变化,以最新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暑期来校集中学习期间,如有住宿需求的,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当年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涉及住宿费用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03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专业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可报考规定专业(专业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必须将以上学业要求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202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附件5)汇总扫描为1个PDF文件,在复试前按照报考学院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专业目录》),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同等学力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供报考学院审核。

(四)我校不接收在校研究生报考,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注:我校部分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04几类硕士研究生的特殊报考条件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本章程“三、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前置学历专业)为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本章程“三、报考条件”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前置学历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报考条件第(一)(二)(四)(五)(六)条”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并且须满足本章程“报考条件”各项相关要求的人员。2027年专业学位各全日制学科专业均可接受满足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报考要求

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五)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两类考生)

1.推免生。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查阅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含专业目录),须在推免招生阶段申请。

2.退役人员。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本章程“报考条件”各项相关要求的退役人员,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六)公培生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

属于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报考(含调剂)前必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并且应当主动告知报考学院。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定向就业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05报名和审核

2027年起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以及我校报考点实际。

1.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特别注意: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国际美术学院的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报考点(考点代码:4608),来我校桂林洋校区参加初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章程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全日制)》和《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中所报考专业备注栏的报考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填写本人信息(可参照《2027年统考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并缴费、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材料等步骤完成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注:报考教育管理、美术与书法[02绘画创作方向、04绘画创作(中意合作办学)方向]、设计(01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方向)、设计学[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方向]、学科教学(非全日制)等专业的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时“备用信息”字段中进行相应的备注,具体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5.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先核对填写的信息与学信网档案是否一致,重点检查姓名、证件号、学校名称、毕业年月是否填写有误,错误信息须在网报结束前完成修改并通过再次校验。常见原因包括:姓名或证件号码填错、毕业年份选错、学历证书编号输错、学制选择错误等。如果确认填写无误仍校验不通过的,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将《202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附件5)及下述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学历学籍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复核,否则不予准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5)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7.符合《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管理规定》及“研招网”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复试前,须按照我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教育部将组织有关部门、报考点进行审核,最终加分情况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申请和填报相关信息的,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专项计划初、复试。[具体规定参见《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考生须特别注意以下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该专项,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同时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202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附件5)汇总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士兵计划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复核。该专项考生复试阶段若申请调整计划类型,须符合我校当年度复试(含调剂)录取办法。其中,《入伍批准书》区别于《入伍通知书》,常存于本人档案中,一般可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等部门查找。

(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按规定申报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单位相关信息。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8.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诚信参加考试。

9.残疾考生如需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须在报名阶段提前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三)审核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报名后,考生须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以及所选报考点资格审核的相关公告(包括研招网后台、微信、短信提醒信息等),并根据审核提醒内容,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重要提醒:

1.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提交前逐条核对确认,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报考信息,对不满足我校或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他校或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其他专业。

2.报考资格审查与复核将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全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3.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通知书邮寄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截图并妥善留存。

06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8:30—11:30、14:00—17:00,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报名时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考前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准考证》上包含详细的初试时间、地点、考试用品等信息和要求,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妥善保管。

3.本年度我校初试自命题均为3小时,且不需要使用计算器。

(二)复试和调剂

1.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学校制订复试(含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统一审核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考生资格复审,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差额比、形式、安排、主要内容和成绩构成、调剂安排、录取等),复试前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并严格组织复试。

3.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公告和拟调剂信息待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复试前,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其中,享受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以及专项计划等考生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届时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相关公告。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照《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前发布)进行复试、录取。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本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

07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含调剂)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示。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按要求提交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08奖助体系

我校建有研究生多元化的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及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09其他事宜

(一)我校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籍系统注册信息、学信网证书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专业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信息为准。

(二)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复查贯穿整个招生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培养协议)以及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任何阶段(环节)一经确认属实,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四)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信息发布、宣传、报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等相关研招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注意甄别,切勿轻信相应信息。

对于我校网站(公众号)之外其他网站(平台)发布或转载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五)本章程由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0咨询和联系方式

考生应密切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海师研招”适时推送相关招考信息,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代码):海南师范大学(11658)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yjsc.hainnu.edu.cn/1779/list.htm

联系部门: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893907、65501163

邮箱地址:hsyzb@hain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1158

微信公众号:海师研招(扫码或搜索关注)

(二)关于报考专业、课程、专业报考条件和要求、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招生学院,咨询方式点击《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三)其他相关问题咨询

1.培养环节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学院培养与管理科,电话:0898-65802066。

2.奖助学金、住宿情况、档案管理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工作科,电话:0898-65809338、65680687。

3.学籍、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学籍学位科,电话:0898-65888920。

点击获取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2.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3.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主要参考书目

4.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收费标准及校区分布(2027年)

5.202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

6.海南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RQqErFIT4s5H1oVFn2q9g




方 加

便 我

沟 微

通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