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复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准考证(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须正反面)。
3.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有效期内的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上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如课程成绩单、发表论文证明及清单等)。
6.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如有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提交相关的清单。
7.《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须本人所在单位的考核部门鉴定并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作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作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8.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报考时查验的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已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第方简表》为准。
11.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交:
(1)申请书(说明加分原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3)相关项目服务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须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退役士兵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
12.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
(1)申请书(说明照顾原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版)
(3)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的定向就业合同
(4)户口本(本人信息页)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5)在职证明(仅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提供)。
考生提交的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按顺序排序并在左上角装订(复印请用A4纸)。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最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交。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来源: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125200公共管理)
https://mpa.hainanu.edu.cn/info/1034/2686.htm
